深圳指数编制方法解析及投资策略
深圳指数编制方法解析及投资策略摘要执行参考自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指数编制指引(试行)》之日起施行。从2021年4月1日起,深交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创业板改革的若干意见,抓紧编制实施深圳指数编制指引,旨在以期增强深证成指、创业板指、中小板指等编制的指数编制效果,促进深证成指、创业板指数等的编制,提高深证成指、中小板指等指数编制有效性,推进深圳证券交易所改革,建设并完善指数编制。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指数编制指引(试行)》的发布,提振了创业板指数和中小板指等指数编制有效性,积极引导市场走向更加稳健、更加健康的更加高质量发展。
不过,在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指数编制指引(试行)》发布之后,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先后发布新的上市证券发行计划,分别增加5家及3家公司上市。此外,深交所也在近期发布新的科创板IPO方案,将在科创板基础上进一步推进5家科创板IPO。
深交所首批新上市证券发行结果出炉
2021年3月26日,深圳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科创板)发布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(试行)》。该规则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,推出至今已近10年。
2021年3月26日,创业板实施10家IPO公司IPO发行上市审核,包括北京金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、上海科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河南思美睿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博奥晶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深圳市煜盛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深圳市瑞泰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创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深圳市信义(股份有限公司)投资有限公司、深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德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。
2022年1月,上交所下发关于撰改主板规则的决定,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司在创业板上市,将推动主板市场建立更加良好的创业投资机制。
该决定要求,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,发行上市标准应更为细致,缩短上市周期,扩大市场定位,打造更加有效率的组织架构,提高上市效率。而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,发行上市标准的改变,除了将创业板规则优化为了资本市场的基础,也有利于为中小公司提供更加稳定的融资环境。
为此,上交所于2021年11月出台了针对中小公司的创业板改革意见。
在23家公司注册的创业板中,有20家注册公司符合注册条件,其中有三家公司具有A股发行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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