揭秘银行七禁令与四透明细则:全面解析内容要点

七项禁令与四项公开原则内容

法律解析:1、严禁将贷款转换为存款;2、禁止存款与贷款挂钩;3、严禁以贷款名义收费;4、严禁利息分摊为费用;5、严禁贷款捆绑销售;6、严禁利率无限制上调;7、严禁成本转嫁。

1、规范收费——“收费项目透明化”;2、质量定价——“服务质量与价格公开”;3、公开透明——“服务效用与功能公开”;4、降低费用——“优惠政策公开化”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》第一条旨在保护商业银行、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,规范商业银行行为,提升信贷资产质量,强化监管,确保商业银行稳健运营,维护金融秩序,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,特制定本法。

七项禁令与四项公开原则的含义

依据中国银监会的要求,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业务“七项禁令”与服务收费“四项公开”的规定公告如下:

一、信贷业务“七项禁令”

(一)不得将贷款转为存款。银行信贷业务应遵循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,确保贷款资金全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,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。

(二)不得存款与贷款挂钩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区分,不得将存款作为贷款审批和发放的前提条件。

(三)不得以贷款名义收费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利用发放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,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的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并收取费用。

(四)不得利息分摊为费用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遵循利费分离原则,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,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,严禁变相提高利率。

(五)不得贷款捆绑销售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中强制捆绑、销售理财、保险、基金等金融产品。

(六)不得利率无限制上调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应充分考虑资金成本、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,不得简单地将贷款利率上调至最高限额。

(七)不得成本转嫁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、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,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。

二、服务收费“四项公开”

收费项目透明化,服务质量与价格公开,服务效用与功能公开,优惠政策公开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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